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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

保护与开发如何平衡

发布日期:2016-08-24 来源:光明日报 作者:李慧

   

  森林旅游引领林业发展方式转型 

  夏季,吉林长白山成为花的海洋。高山苔原地带,迎风怒放的牛皮杜鹃和悄然绽绿的高山苔原层次分明,形成了“一山分四季、十里不同天”的垂直景观。这里也成为我国森林旅游胜地。 

  “近年来,长白山牢固树立‘任何开发服从于保护,以合理开发促进有效保护’理念,重点打造生态与文化两张名片,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生态旅游品牌。”长白山管委会秘书长岩一兵说。 

  1982年,我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成立,标志着我国森林旅游发展揭开序幕。 

  30余年里,我国的森林旅游业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。2015年全国森林旅游游客量超过了10.5亿人次,创造社会综合产值达7800亿元。“十二五”时期,全国森林旅游游客量总数达到40亿人次,年增长15.5% 

  森林旅游方兴未艾,映射着我国林业发展方式的转型。 

  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主任杨超指出,森林旅游的发展,实现了从“砍树”到“看树”、从“卖山头”到“卖生态”、从“卖木材”到“卖景观”、从“把林产品运出去”到“把城镇居民引进来”的历史性转变。 

  “过去,我们林区致富的手段就是砍树,随着全国天然林全面禁伐,林区亟待转型发展。森林旅游成为建设生态文明、助推精准脱贫、促进林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,也将成为未来中国林业发展的新业态。”张永利说。  

    

  重开发、轻保护之路走入死胡同 

 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,森林旅游的发展亦是如此。 

  业界专家指出,在看到森林旅游发展迅猛的同时,也应看到森林旅游业对生态可能带来的潜在危害,森林旅游仍面临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的问题,保护与开发的平衡难题亟待破解。 

  “目前,我国森林旅游基础服务设施薄弱、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以及一些地方存在的重开发、轻保护都是影响森林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。”杨超坦言,当前的森林旅游发展也面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,不到5%的森林旅游地支撑了森林旅游的半壁江山,一小部分森林旅游地经常为节假日的人满为患发愁,而相当大部分森林旅游地依然门可罗雀,森林风景资源的利用效率很低。 

  为强化森林旅游监督和管理,今年年初,国家林业局撤销了福建龙湖山、广东东海岛、河北石佛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,启动了森林公园淘汰退出机制。以此为标志,森林旅游重开发、轻保护、轻管理之路已经走入“死胡同”。 

  “我们既不能‘涸泽而渔’,靠破坏环境来换取短期利益,也不能‘因噎废食’,而是应该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,寻求开发与保护相互促进。”张永利说。 

  杨超透露,下一步,为更好地满足公众的森林旅游需求,国家林业局将加快森林旅游地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,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。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投融资政策支持,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进入。同时,积极培育森林旅游新业态,并通过搭建平台、完善法规促进社会资本规范地进入森林旅游领域。  

 

  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 

  当前,随着工业化、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森林资源和生态保护面临新的压力,迫切需要找到一条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双赢的道路。以此为契机,森林旅游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。 

  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,林业部门加大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沙漠公园建设力度,还发展了一大批树木园、野生动物园、林业观光园等,这些区域是我国森林旅游发展的主要载体。 

  我国大部分贫困地区位于大山区、大林区,这些区域的森林等自然资源种类多、品位高、规模大、原真性好,发展森林旅游的潜力巨大。发展森林旅游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。 

  国家林业局数据显示,截至2015年,全国832个贫困县中,仅国家森林公园、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级森林旅游地数量就达到537处。目前全国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35万户、110万人,年户均增收3500元。 

  专家指出,发展森林旅游必须坚持“严格保护、科学规划、合理利用、协调发展”的原则,把森林旅游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以内,把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,真正实现青山常在、永续利用。 

  “同时,要把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森林公园的核心任务。山还是那些山,树还是那些树,只要改变山和树的利用方式、发展模式,就能实现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。”张永利说。 

 

 

  来源: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 

    

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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